交、直流耐壓試驗操作要點是什么?在這里武漢華電高科專家為大家解答。
(1)試驗前應了解被試設備的非破壞性試驗項目是否合格,若有缺陷或異常,應在排除缺陷(如受潮時要干燥)或異常后再進行試驗。
(2)試驗現場應圍好遮欄,掛好標志牌,并派專人監視。
(3)試驗前應將被試設備的絕緣表面擦拭干凈。對充油電力設備應按有關規定使油靜置一定時間才能進行耐壓試驗。靜置時間如無制造廠規定,則應依據設備的額定電壓滿足以下要求:500kV,應大于72h;220及330kV者,應大于48h;110kV及以下者,應大于24h。
(4)調整保護球隙,使其放電電壓為試驗電壓的110%~120%,連續試驗三次,應無明顯差別,并檢查過流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性。
(5)根據試驗接線圖接線圖接好線后,應由專人檢查,確認無誤(包括引線對地距離、安全距離等)后方可準備加壓。
(6)加壓前要檢查調壓器使否在“零位”,若在“零位”方可加壓,而且要在高呼“加高壓”后才能實施操作。
(7)升壓過程中應監視電壓表及其他表計的變化,當升至0.5倍額定試驗電壓時,讀取被試設備的電容電流;當升至額定電壓時,開始計算時間,時間到后緩慢降下電壓。
(8)對于升壓速度,在1/3試驗電壓以下可以稍快一些,其后升壓應均勻,約按3%試驗電壓/s升壓,或升至額定試驗電壓的時間為10~15s。
(9)試驗中若發現表針擺動或被試設備、試驗設備發出異常響聲、冒煙、冒火等,應立即降下電壓,在高壓側掛上地線后,查明原因。
(10)被試設備的耐壓時間,凡無特殊說明者,均為1min,對絕緣棒等用具,耐壓時間為5min,試驗后應在掛上接地棒后觸摸有關部位,應無發熱現象。
(11)試驗前后應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及吸收比,兩次測量結果不應有明顯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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