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的試驗項目,應包括下列內容:
1.測量主回路的導電電阻;二、測量主回路的導電電阻值,宜采用電流不小于100A的回路電阻測試儀。測試結果,不應超過產品技術條件規定值的1.2倍。
三、主回路的交流耐壓試驗程序和方法,應按產品技術條件或國家現行標準《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電器現場耐壓試驗導則》(DL/T555)的有關規定進行,試驗電壓值為出廠試驗電壓的80%。
四、密封性試驗可采用下列方法進行:
1.采用靈敏度不低于1×10-6(體積比)的SF6氣體檢漏儀對各氣室密封部位、管道接頭等處進行檢測時,檢漏儀不應報警;五、測量六氟化硫氣體含水量(20℃的體積分數)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.有電弧分解的隔室,應小于150μL/L;六、封閉式組合電器內各元件的試驗,應按相關設備的有關規定進行,但對無法分開的設備可不單獨進行。
注:本條中的“元件”是指裝在封閉式組合電器內的斷路器、隔離開關、負荷開關、接地開關、避雷器、互感器、套管、母線等。七、當進行組合電器的操動試驗時,聯鎖與閉鎖裝置動作應準確可靠。電動、氣動或液壓裝置的操動試驗,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進行。
八、在充氣過程中檢查氣體密度繼電器及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,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。對單體到現場的這些設備,應進行校驗。